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及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等相关附件材料,申请项目。
一、项目申请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请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6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项目接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附件1)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3)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2份);
(3)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附件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2份)(见附件4)。
(5)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三、特别注意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28/c431030-32090900.html)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集中受理时间: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于6月25日前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
3.若申报成果中有书稿查重的老师,请于5月18日17时前咨询科发院(也可自行查重)。
科发院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联系电话:010-68322091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联系电话:010-68322223
附件:
1.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清单(暂定)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